配资炒股股票配资 6月1日起 上海职工可在苏浙皖提取公积金还贷 但有这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4-07-27 21:59    点击次数:159

配资炒股股票配资 6月1日起 上海职工可在苏浙皖提取公积金还贷 但有这些条件

格隆汇5月27日丨NIRAKU(01245.HK)公告配资炒股股票配资,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收益为26,955百万日元,同比增加9.5%;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为694百万日元,较上年度减少504百万日元;董事会议决宣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17日元(2023年:每股普通股0.11日元)。

  记者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起,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今年4月16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自6月1日起,职工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规定的购房情形,主贷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具体来看,申请人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上海市无自有住房的;

  2.提取申请人为主贷人本人及其配偶;

  3.提取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上海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

  目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细则配资炒股股票配资,明确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业务的办理条件、提取金额、办理材料、办理方式等内容。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前往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方式及材料可查询上海公积金官网或拨打12329热线咨询。